【活動辦法】

看SONY電影抽大獎(以下稱「本活動」)
活動期間:114年6月4日~114年7月3日(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準)
前往Hami Video「看SONY電影抽大獎」專區,觀看任選5部電影並每部連續收看30分鐘以上(僅限付費訂購用戶),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觀看10部則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並且按下「登記“抽”大獎」按鈕始可獲得抽獎資格
※實際收視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紀錄為準,恕不另行通知是否符合抽獎資格。
獎項
總量(個)
兌換期限
PS 5 Pro
1
114年8月22日
SONY福袋
(內含托特包、藍色小精靈色鉛筆、尖叫旅社筆記本、比得兔兔削皮器各1)
5
114年8月22日

  • 付費會員係指訂閱Hami Video電影單館(原電影199)及影劇館+且不限方案之付費用戶,不包含使用體驗序號兌換、直接註冊登入Hami Video或僅訂閱單點電影之用戶。
  • 活動結束兩週後,獲獎通知會傳送到Hami Video我的專區>訊息通知小鈴鐺 > 個人訊息頁面中,敬請隨時留意。 
  • 付費會員中獎者於領獎時(預計為8月中旬)仍需具有付費會員身分始能領獎,否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 本活動其他詳情請參照注意事項,如有任何異動請留意本活動網頁之公告,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參與Hami Video「看SONY電影抽大獎」抽獎活動(下稱「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加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主辦單位得向該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2. 本活動所有參加者之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主辦單位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主辦單位之紀錄為準。中獎者於領取獎項或贈品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抽獎/參加資格之有效用戶(即領獎時仍繼續租用本活動指定方案且未辦理退貨/退租)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者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抽獎或中獎或參加資格,獎項/贈品將一併取消,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或贈品。
  3. 本活動之抽獎作業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者,參加本活動以Hami Video登入帳號為憑,不因任一個帳號訂閱多個方案或包月服務而增加中獎資格。
  4. 付費會員係指訂閱Hami Video電影單館(原電影199)及影劇館+且不限方案之付費用戶,不包含使用體驗序號兌換、直接註冊登入Hami Video或僅訂閱單點電影之用戶。
  5. 本活動實體獎品屬於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下同)1,000元,依法須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者,中獎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個人所得申報表供報稅使用,本活動將依獎品價值納入中獎者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獎品價值超過20,000元者,中獎者除所得申報外,須先自行繳納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始可領獎。如果中獎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一律應先給付中獎金額之20%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
  6. 如中獎者為未成年人(未滿18歲),領獎所需資料須另附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任一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書及其身分證正反面,並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偕同辦理相關領獎程序。
  7. 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應依相關稅捐法規辦理,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8. 本活動之參加者及中獎者請自行確認所登錄或註冊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實、不全、錯誤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通知中獎者或成功發送獎品、確認中獎者資料及資格,或中獎者未主動聯繫、中獎者未於【個人所得申報表】所載回覆期限前回覆【個人所得申報表】等領獎所需資料或不同意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者,均視為中獎者喪失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補發獎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因資料填寫不全、有誤而導致獎品被冒領或遺失者,中獎者應自行負責,恕不另行補發。經查中獎者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有造假者,視為喪失中獎資格,該中獎者應繳回已領取之獎品或優惠券或等值價額,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9. 本活動獎品恕無法由中獎者指定規格、顏色、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或獎項,或請求任何調整事項。本活動獎品由第三人製作者,主辦單位不提供獎品保固證明或購買憑證,且亦不負保固或維修責任,獎品之品質承諾、保固及售後服務由獎品製造商或代理商負責提供。
  10. 主辦單位與本活動獎品之製造商/提供商並無合夥、代理、保證人等關係,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獎品之製造商就該商品有爭議時,均由該製造商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本活動獎品之規格、材質及使用方式等,皆以該商品製造商之官方公告資料為準,詳情請參閱該製造商商官方網站。
  11.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如以惡意電腦攻擊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或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方式),或經查核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因此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主辦單位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12.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拒收企業簡訊或不可歸責於本活動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3. 抽獎日期、中獎名單、各項公告日期、獎品寄送日期及通知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抽獎、公告、寄送或通知時,主辦單位將於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
  14.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品(包括本活動獎品、獎品內容、中獎名單公布日期或本活動截止日期、更換等值商品等)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15.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
  16.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7.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中華電信,客服專線:中華行動門號、市話直撥123;非中華行動門號、市話撥0800-080-123。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辦理Hami Video「看SONY電影抽大獎」抽獎活動(下稱「本活動」),為確保本活動參加者(除另為註明外,亦包含中獎者,下同)之權益,以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說明本公司於本活動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參加者得行使之權利,請參加者務必詳閱以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當參加者提供個人資料參與本活動時即表示已同意以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內容:
  1. 非公務機關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電信研究院及電信學院)。
  2.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等。
  3.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Hami Video會員帳號及自上開網路平臺或社群媒體取得之個人資料、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獎品寄送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如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C036生活格調:訂閱Hami Video之月租型或天數型服務等。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參加者參加本活動時起,至本活動獎品寄出後6個月止;中獎者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限延長為1年,如有開立扣(免)繳憑單者,於法令要求或許可範圍與期限內保留及利用個人資料,並於該期限後銷毀。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僅限於臺灣全島(含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臺灣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
  7.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本公司辦理本活動之抽獎作業、通知中獎者、確認中獎者身分及資格、本活動獎品及稅務處理等本活動之相關作業。本活動獎品「PS5 Pro」將委託金都美術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活動獎品寄送、稅金扣繳及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者及聯繫中獎者辦理獎品寄送事宜,且將中獎者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提供予宅配、貨運或物流業者。
  8. 參加者得依個資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請洽本公司各服務中心辦理,或直撥免費客服專線:中華行動門號、市話直撥123;非中華行動門號、市話請撥0800-080-123、網路客服中心(網址:https://chat.cht.com.tw)諮詢。本公司得依個資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辦理本活動或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決定是否接受申請。參加者請求查詢、閱覽其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時,本公司依個資法第14條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9.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料,惟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請求本公司補發本活動獎品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

【中獎名單】

-名單尚未公佈-
(活動結束2週後公布名單)

中獎名單注意事項: 恭喜中獎者,領獎步驟如下,其他詳情請參考本活動中獎名單注意事項
Step 1.
中獎名單公布後5內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通知至Hami Video我的專區>訊息通知小鈴鐺 > 個人訊息頁面,請中獎者按通知內容及說明下載抽獎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表】
Step 2.
獲活動實體獎品SONY福袋」之中獎者,請於114731日前填妥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個人資料並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簽名後寄回以下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21-3 中華電信影視內容處<SONY電影抽大獎>活動小組 主辦單位核對身分資料無誤後,將陸續於8月中前寄送贈品,若逾期未完成手續,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權利且不再遞補。
Step3.
獲本活動實體獎品PlayStation®5 PRO」之中獎者,因主辦單位委由金都美術廣告有限公司辦理此獎項之領獎程序,請中獎者於於114731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填妥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及【個人所得申報表】個人資料並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郵寄方式(郵資自付)將領獎所需完整文件寄至金都美術廣告有限公司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27,為避免個資曝光請勿使用傳真Email回覆,逾期回復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不得有異議。中獎者請自行確認是否完整且正確填寫個人所得申報表等領獎所需資料,若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獎品被冒領或遺失無法聯絡中獎者、無法確認中獎者資料及資格、無法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或獎品郵件被退回者,視為中獎者放棄領獎,中獎者應自行負責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補發。經查中獎者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有造假者,視為喪失中獎資格,該中獎者應繳回已領取之獎品(郵資自付),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獎品寄送地址將依中獎者於抽獎同意書中填寫的地址為準恕不接受變更獎品配送地址。
本活動規定中獎人與領獎人必須為同一人,且領獎人須為 Hami Video 影劇館之申辦者。
※ 主辦單位保留專案審核、活動變更或取消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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